​公安系统的超牛女“老虎”,安惠君,第十三弹!

2026-06-26 17:38 来源:书奇知识网 点击:

公安系统的超牛女“老虎”,安惠君,第十三弹!

第二十七位:安惠君!

安惠君涉嫌受贿一案系深圳市纪委于2004年10月28日移交市检察院查处。深圳市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9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惠君案侦查。2005年6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履历回顾:1993年被任命为深圳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4年初,安惠君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

1996年下半年起,安惠君主持罗湖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1998年初,安惠君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同时任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并身兼深圳市人大代表和罗湖区政协委员。

2001年7月左右,安惠君主持罗湖区政法委全面工作。

2003年3月21日,被免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调任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

升迁过程:

1993年7月,彭虎调任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局长,罗湖分局原政委郑沛明主持工作。不到半月,安惠君被任命为罗湖分局副局长。

“从普通办事员升至副局长不足三年,这是罗湖分局有史以来的一个奇迹。”

1994年初,郑沛明被任命为分局局长,安惠君则任政委。后因郑沛明患病赴外地治疗,自1996年下半年起,由安惠君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1997年7月前后,郑沛明调往深圳市公安局任职,安惠君则升为分局局长。

2001年7月30日,罗湖区原政法委书记另行提拔,经组织同意由安惠君主持区政法委全面工作,其个人权力到达巅峰。

犯罪自首:

安惠君的涉嫌犯罪事实都是发生在其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侦查表明,安惠君在就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1995年12月至2002年12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罗湖公安分局草埔派出所原所长宋明明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收受罗湖公安分局泰宁派出所原所长曾敏人民币12万元、港币3万元。安惠君共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1万元、港币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审原本选择千人法庭,由于被告人罗湖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安惠君涉嫌受贿210余万元,此案受到广泛关注。昨天开庭前,来自中央、广东省、深圳市和境外十余家媒体的记者已经守候在法院。此案属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深圳市中院安排了一个容纳二三十人的法庭,旁听者须凭事先预发的旁听证才准进入。现场戒备森严,多名法警把守检查旁听证。据悉,庭审原本选择千人法庭,市中院有工作人员称,改在小法庭是因为有关部门曾来交涉。

在法警的严格把守下,甚至连中院的部分法官也被告知无法进入法庭旁听,最终进入现场旁听的记者只有深圳市属的三家媒体的记者,此外均是来自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纪委等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安的亲属。

2005年6月17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安惠君案16日有了结果,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安惠君利用其担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区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职务之变,通过操纵下属人员岗位调动和职务升迁、利用工程招标及购置办公用车等方式,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元1000元、54英寸SONY背投彩色电视机、25英寸SONY彩色电视机各一台。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安惠君多次收受多人巨额钱财,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被告人安惠君在司法机关未掌握犯罪事实前,尚能交代犯罪事实,依法可以认定为自首,且最终退清全部赃款,故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6] 安惠君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保外就医:

河北检察机关有关人士证实安惠君2007年1月25日违法保外就医,重获自由。

安惠君系2004年10月左右遭到羁押,按此计算,安惠君服刑的时间应该到2019年10月。安惠君判刑之后并非在广东服刑,而是在其出生地河北服刑,服刑监狱系河北省女子监狱。

安惠君庭审时,曾经传闻其有脑瘤、脚部疾病,庭审时她更是多次自称头疼,服用止疼药,但医生给她检查后称并无异常。

入狱后,安惠君正式以生病为由获得保外就医,在监狱之外执行刑期。河北省检察机关有关人士向南都记者证实,安惠君系2007年1月25日违法保外就医,重新获得自由。

据介绍,保外就医系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在外就医时间计入执行刑期。治疗好之后需要再次入狱,将剩下刑期服完。2004年10月左右被羁押,到2005年6月16日一审宣判,再到2007年1月保外就医,安惠君总共被羁押时间也不足三年。

安惠君重获自由的消息,深圳警界不少人有所耳闻。知情人透露,重获自由后,安惠君时常在深圳活动。

伪造病历:

拿钱买通医生以及河北省女子监狱监管人员,通过伪造病历等手法办理保外就医。安惠君违法保外就医案系其妹妹安惠莲帮忙操作。安惠莲早年随安惠君来深圳经商,有媒体称其“做的是大生意”。安惠君案开庭时,安惠莲也出现在法庭,在安惠君称头疼时为其按摩,并招呼他人买水买药。正是安惠莲拿钱开道,使用约20多万元,买通医生以及河北省女子监狱监管人员,通过伪造病历等手法,成功帮姐姐安惠君办理保外就医。

再次收监:

2014年7月,安惠君保外就医暴露后再次遭收监。

2014年10月,安惠君的妹妹安惠莲因操作保外就医,涉嫌行贿等罪名在河北邢台被起诉。

2014年7月9日,违法保外就医的安惠君被重新收监,目前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第二十八位:蒙玲!

2020年9月,蒙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履历回顾:蒙玲,女,瑶族,1960年2月出生,广西蒙山人,中共党员,197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曾任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1976.08—1978.12 广西蒙山县新圩乡壮村插队;

1978.12—1979.08 广西蒙山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专干;

1979.08—1979.11 广西蒙山县城镇粮所职工;

1979.11—1994.08 广西蒙山县公安局办公室干部;

1994.08—1995.11 广西蒙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

1995.11—1996.08 广西蒙山县公安局政治处正科级侦察员;

1996.08—1999.03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处正科级侦察员;

1999.03—2004.12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科科长;

2004.12—2007.08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科科长(兼);

2007.08—2008.10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2008.10—2009.10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政治部副主任;

2009.10—2013.11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13.11—2015.01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调研员;

2015.01—2019.06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调研员;

2019.06—2020.03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原调研员;

2020.03 退休。

结束语:人真的是有多的权利就有多大的胆量,在什么位置上干什么工作,你可以业绩特别突出,可以拿其他人得不到荣誉,但是你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