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腿妈妈被曝是“惯偷”:曾多次到超市偷窃 患病女儿为抱养

2026-06-14 06:45 来源:书奇知识网 点击:

偷鸡腿妈妈被曝是“惯偷”:曾多次到超市偷窃 患病女儿为抱养

(文章原标题:“偷鸡腿妈妈”被曝曾多次到超市偷窃,营业员还原案发经过)

偷鸡腿妈妈被曝是“惯偷”:曾多次到超市偷窃,患病女儿为抱养。中金网,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一名小偷在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的一家超市被抓住,民警在她身上发现的被盗物品有:薏米、红豆、鸡腿、一本儿童图书,总价值只有70多元。经民警了解,这名刘姓女子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患上了严重的肾病,她因想给重病的孩子一份儿童节礼物,才在超市行窃。于是民警动了恻隐之心,帮她把东西买了。因为盗窃数额较少,构不成立案标准,对她进行教育之后予以放行了。随后,两名警官将这件事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并倡议大家给孩子捐款捐物。

据悉,迄今为止,刘女士已经收到了40多万的善款,而这40多万中的第一笔5万元捐款,已经打到了孩子在医院的账户上。这样的结果,也让很多人觉得很温暖。

但是记者今天从超市了解到的情况是,这位母亲涉嫌多次偷窃。超市方面表示:

当时刘女士的偷窃行为并没有被监控拍下。但是店里能及时发现并报警,是因为刘女士之前,曾多次涉嫌在店里实施偷窃,所以这次她再次出现,店员们格外留意。

超市营业员说:

她已经到我们超市两到三次了,之前我看她在我们超市拿的白糖,拿的什么东西,我就没逮她,但是前天下午,我看到就心想这个女的又来了。她在我眼前已经三次了。

营业员表示,因为超市有规定,不确定顾客有盗窃行为时绝对不能随意怀疑,但超市丢失东西,营业员要自掏腰包进行赔偿,因此当天她便一路跟随着刘女士。

超市营业员还表示,一般人偷东西的话,心里都会有点害怕。但她并不害怕,她胆子大也不拿推车或者篮子,就拿个包到了蔬菜台那边,直接把东西放到包里,放完就下去,营业员就一直盯着她。随后,就看到刘女士没有到收银处付款,而是径直走出超市大门,营业员这才将她喊住。她当时就表示是因为家里困难。营业员说:家里困难也要跟社会跟大家求助。

但是你偷我们的,我们这里少东西我们也要赔,我们也要受罪的,我们也要扣钱的。

超市方面表示,从人性化的角度讲,他们也打算给刘女士提供一些帮助,总公司领导准备捐款两千元钱,带着一个果篮去看她女儿。

偷鸡腿的刘金燕说,来南京之前,她和两个女儿住在江苏盱眙的姐姐家,孩子在盱眙上学,来南京治病也近些。为了筹措三千多元的路费和医疗费,她已经把亲戚借了个遍。截至超市偷窃事件之前,手里只剩下300元钱,差点走投无路。她说自己真的不应该做那件事儿,当时女儿馋得很厉害才做的。她看病已经花很多钱了,没钱给她买更多好吃的,更没想过因此能获得社会的捐助。

一次偷窃事件在短短两天内引来巨额捐款,也有网友认为社会热点事件引发的捐款应当更加冷静,就该事件中的刘女士而言,再困难也不能成为多次实施偷窃行为的理由,毕竟法律是做人做事的一条底线。

双胞胎女儿是抱养亲姐姐的,邻居眼中的刘某燕为人随和老实

6月2日中午,大众网记者来到了刘某燕的出生地——德州平原县某村。此时,刘某燕娘家的大门紧锁,透过门缝,可以看见两辆老旧的电三轮车停在大门内。房屋的白灰墙皮有点斑驳,四周墙角还露出了土坯。背面是刘某燕的大哥家,从大哥家的院子里可以看到,刘某燕娘家的正房后墙被几根木头顶着,十分破旧。

刘某燕的大嫂子还不知道小姑子在南京“拿”了超市东西。她说,上一次见到小姑子,是半个多月前,刘某燕回老家给两个孩子办新农合报销,两个孩子因为病情较重没有回来,最近一次见到两个孩子是在去年。

刘某燕的哥哥说,刘某燕的孩子是抱养亲姐姐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查出有肾病,2013年刘某燕就带着孩子去了南京盱眙县亲姐姐家,一边打工一边给两个孩子治病,2014年丈夫与她离婚。刘某燕走后,与家里的联系就少了,对妹妹在南京的事情他也并不了解。

对于刘某燕抱养女儿的事,在村里是公开的,甚至包括乡干部也都清楚。根据乡亲们所说,刘某燕一家,包括两个孩子在内“不太灵光”。由于刘某燕经常回老家给孩子报销新农合,村支书付新春对她家的情况十分了解。他告诉大众网记者,刘某燕早年嫁到别的村,抱养了她姐姐家的孩子,孩子很小就查出有肾病综合征,后来她丈夫选择了离婚。

对于刘某燕在超市偷鸡腿的事,她嫂子说,不相信这是事实。她说,“俺小姑子一直勤劳、宽厚,婆媳关系、姑嫂关系都很好,而且从没有拿过别人的东西。”

刘某燕的邻居说,刘某燕从小在这里住,2014年离婚后又在这里落了落脚,然后就去了江苏。在她的印象中,刘某燕是一个很随和、老实的人,在村子里名声挺好,虽然平时难得见面,但刘某燕每次回家都会和她打招呼。“她家有十几亩地,基本是她母亲和哥哥种,这些年为了给孩子看病,她应该花了不少钱。”

“偷鸡腿妈妈”引发道德讨论,偷东西不应被贴上正能量标签

记者发现,在大部分人被这位“偷鸡腿妈妈”所感动的同时,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对“母亲偷东西,情大于法”,以及对教育孩子最佳方式的大讨论。

有的网友评论说:这确实是令人心酸的真实故事,然而,在无情的法律面前,我们的怜悯心与道德感又何处安放?贫困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生活中难免有这样那样过不去的坎儿,但再难也不能干损人利己的事情。

还有网友担心此事会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不良的导向,这位妈妈的爱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偷东西是不对的,不能成为正能量的宣传。有网友评论说,“偷鸡腿能获捐款40万元”这件事被贴上正能量标签后,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更值得追问。如果类似的新闻一再出现,人们还能保持同样的同情心吗?

对"偷鸡腿妈妈" 媒体到底该关注什么?

目前,大多只是围绕着“偷鸡腿妈妈”刘金燕,或说她是“惯偷”,或说她已“离婚”,或说她老家房子“破旧”,当然,还有广大网友“因病致贫该不该偷窃”的论争,还有对大家的捐赠该如何开销等等,这些连续报道,不是说不可以有,但,如果仅仅是就事论事,那么,很有可能,就像魏则西事件一样只是一片过眼烟云从我们的头顶一飘而过,这类的“连续报道”就未免有些浮浅。

“偷鸡腿妈妈”事件,根本上,并非社会治安问题,而是“医改”问题,再具体说,就是个“大病医保”问题,我们的新闻媒体,应该在这方面作出深入的连续报道才是。

大病致贫,刘金燕一家人因“偷鸡腿”才被关注,而更多的没有“偷鸡腿”的,一个乡,一个县,一个市,一个省,到底还有多少这类的因大病致贫的人家?我们的媒体人应该去采访采访乡长、县长、市长、省长,问问他们是不是一个个胸中有数?大病致贫,我们不该“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救助了一个刘金燕,还有那么多类似的“李金燕”、“赵金燕”、“王金燕”、“张金燕”又该怎么办?

不是说,没有新农合,也不是说没有大病医保,但,除了“新农合”和“城市居民医保”,还有多少人任何一项医保都没有?而大病医保,到底分别各自能报销多大的比例,老百姓多大程度上仍存在“大病致贫”,这些问题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如此等等,把账本摊开来,我们的媒体应该于这些方面深入发掘,多多发表各方的意见与建议,以求不再让下一个“王金燕”、“张金燕”再去为了孩子“偷鸡腿”。

现代社会,信息时代,热点新闻你方唱罢我登场,走马灯似的;这其间,有关老百姓的“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一类的民生焦点,有着责任担当的新闻媒体是不会“猴子掰玉米——掰一个,甩一个”,也不会过多地关注“花边新闻”,而是“解剖麻雀”,而是“举一反三”,在此,我们期待着,人民政府能以“偷鸡腿妈妈”的新闻报道为契机,狠下心来,下苦功夫,从根本解决“大病致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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